两汉时期,日书开始与历书相结合,形成具注历口。这种形式因为符合社会需求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。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传承、发展,到了唐朝,它已是羽翼渐丰、婀娜多姿、光彩照人了。
唐代流行的具注历书有两种不同的形式:一种是坊间雕版印刷的木刻具注历,一种是手抄本具注历。从敦煌遗书所保存的唐代历书看,木刻具注历书仅三见,绝大部分为手抄。这表明唐代择吉历书主要是通过手抄流传;同时,也说明唐代的雕版印刷业还不是十分发达,小’能满足这种极其广泛的社会需求。
唐代流行的木刻(雕版)具注历和手抄具注历,不论形式还是内容,都有很大的差异。
敦煌遗书中的木刻具注历共有3份,即木刻006号具注历日、木刻010号《剑南西川成都府樊赏家历》(中和二年具注历日)、木刻012号《上都东市大刀家大印具注历日》。其中,木刻006号较完整,惜年代不详,但我们认为也是唐代的。理由是,历中“六十甲子宫宿法”载有从唐德宗兴元元年(公元784年)甲子直到唐僖宗乾符二年(公元875年)乙未的所有年号与干支,即兴元甲子,贞元乙丑到乙酉,永贞乙酉,元和丙戌至庚子,长庆辛丑至甲辰,宝历乙巳至丁未,大和丁未至庚申,会昌辛酉至丙寅,大中丁卯至庚辰,咸通庚辰至甲午,乾符甲午至乙未。而历中乂载有“推丁酉年五姓起造图”,历中“岁符日”条又有“假令今年太岁丁酉,丁酉日即是”之文。由此即可断定,这是唐僖宗乾符四年丁酉即公元877年的历书。
乾符四年丁酉木刻具注历的内容十分丰富,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。
第一部分是一年十二月神煞方位及各日所值干支、纳音五行、十二直、时令和吉凶神煞,亦即十二月历日。本书依据的影印本《敦煌宝藏》,字体细小又模糊,仔细辨认之后,可知这一部分内容包含以下5个层次:
第一层次,月及当月神煞方位,如六月小、天道东、天德甲、月空庚、月刑丑、月厌巳等;
第二层次,介于月与日之间,仅一字。此字字形像“蜜”,但蜜为七曜的星期日,数其下所领日,又不符七日之数,故仍不能断其为“蜜”字;
第三层次,为日、干支、纳音五行和十二直,如(六月)七日丁丑水破、八日戊寅土危等;
第四层次,为时令,主要是二十四节气、七十二候及上F弦等内容;
第五层次,为各日所值神煞,如天恩、母仓、天李地李之类,偶尔也有“出行”等字样,大约是该日宜出行之意。
凡时令与神煞,有则书,无则留空。
第二部分是该年各种吉凶、宜忌,内容极为丰富。其中可辨识者有:
“六十甲子宫宿法”,载兴元元年至乾符二年各年所值干支、纳音五行及宫数。宫数有顺、逆行两套。《三元经》说:“九宫建宅,男命上元甲子起坎一,中元甲子起巽四,下元甲子起兑七,逆行九宫。女命上元甲子起中五,中元甲子起坤
二,下元甲子起艮八,顺行九宫。”可知顺行数为女命宫,逆行数为男命宫。
“推七曜直用日立成”,详载七曜各日宜忌。如其言蜜曰广太阳直日,宜见官出行出财物。”
“洗头日”,详言某某日洗头吉。
“推男女小运行年灾厄法”,具体不详。
“同属(?)婚姻”,详载三刑、四绝、大吉、勾绞、惆怅等所值之日,以明婚娶吉凶宜忌。
“推丁酉年五姓起造图”,详载该年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姓修造之“利”、“小利”或“不利”、“凶”。如其言:“今年宫、羽得大利,起造吉;商姓小利,……角姓凶。”
“五姓安置门户井灶图”,列表介绍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姓该年开大门、便门、打井、起灶,以及牛、马、猪、羊圈舍的吉利方位。
“十二相属灾厄法”,述十二相属在丁酉年的吉凶灾祥。如言属鼠者“大吉”,属牛者“黄幡’属虎者“三丘”,属兔者“灾煞”,属龙者“六合”,属蛇者“吉”,属马者“将军”,属羊者“五鬼”,属猴者“吉”,属鸡者“太岁”,等等,并言其所以吉凶及具体月份。
“推游年大□法”,分载男宫、女宫之数及其吉凶。
“五姓种莳日”,分别记载种植禾、豆、麦、稻、麻等物的吉“五姓修造日”,逐一胪列修宅、移徙、修门、修井、修灶、
安碓、上梁、扫舍等用事所宜吉日。
“日游所在法”。其文不祥,大概是说日游神天上地下内外逐日所处方位及其宜忌。
“岁符(?)口”,今年太岁丁丙,丁酉口即是”,并言其所忌。
“土公”,言各月土公所在之处忌动土。
“周堂用日”,即后世流传的嫁娶周堂,但其安排顺次勻后世不同。坎宫为翁,依顺时针方向,顺次为:第、灶、厨、妇、夫、姑、堂。起例也相异,大月从妇顺行,小月从夫逆行。所值吉凶难以辨认。
周堂图之右又有图,大约是二十四方位图。
此外,历中还载有一幅“镇宅符”和一幅飞廉神像,以及难以辨识的“九宫八□之法”。
木刻010号《剑南西川成都府樊赏家历》仅系一残历之首,木刻012号《上都东市大刀家大印具注历》则仅余一卷末。就此残迹看,其内容与形式大体与前述者相似。
由上述内容及形式可以看出:一、唐代木刻具注历书没有年神及年神方位图,年神方位用文字说明;二、月历中有当月吉凶神煞及方位,但不交待交节时间,也不叙述当月修造取土及出行吉方,也不说明所宜用吉时;三、日历中注有干支、五行、十二直、时令和所值吉凶神煞,但各日所宜、所忌并小是直接附注,而是将它们集中在第二部分介绍。这就不如后世之直接附注来得简明、方便。因此,唐代木刻具注历与后世择吉黄历相比较,还算丰富,但表现内容和形式存在较:大的差距。
敦煌遗文中的手抄具注历数量甚多,但保存完好者无一,或是有首无尾,或是有尾无首,或是首尾俱无,仅余一些断纸残篇。但将它们综合起来,并以五代时期者参详,仍可看清唐代手抄本具注历的基本内容与形式。
唐代手抄本具注历,开篇较完整者为斯681号日历。即使是这份历谱,正月月历前的序文部分,也仅剩下“年九星七色图”以下的部分内容了。五代时的具注历斯2404号在年九星七色图之后的内容与斯681号完全相同,故其前半部分相去也不会太远。
据斯2404号日历,序文部分内容包括:
1.说明这是某某年具注历,共几日;
2.说明当年吉凶神煞方位,如太岁大子、岁破在午之类;
3.为太岁将军同游日、土公出游日以及宅内伏龙所在等;
4.接下来便是当年的九星七色方位,以及对九星七色的吉凶说明;
5.紧接九星七色方位图之后,是当年元旦所值星期几,如曰“今年鸡缓日受岁”之类;
6.月虚、八魁、血忌、归忌、九丑、煞阴大败、蜜日、相日等之所忌,如“月虚H不煞(杀)生祭神”、“九丑日不出军”、“煞阴大败日不出兵战斗”、“蜜口不吊死问疾”等;
7.当年五姓修造利或害,如其言“商姓今年鬼贼”、“徵姓今年小利”、“羽姓今年起造妨妻财,利月宜用二月”之类;
8.当年各月之大小,如“正月大,二月小,三月大”之类。、以上内容,均城“序文”。序文之后为十二月历日。